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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党总支关于做好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6 15:10:26   文章编辑:网站管理员
各党支部: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各支部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针对目前市科协大多数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的情况,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任期已满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二、党支部的设置
依据《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25人以下的,一般成立党的支部。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机关、科技馆、学院分别设立独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纪检委员、宣传文体委员各1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
三、党支部委员的条件
党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负责,作风正派,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选举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先在支部范围内酝酿提名,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议,按差额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本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经科协党组审核后,上报机关党工委同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备案。
五、要求
1.各党支部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期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党章》的规定做好换届工作。
2.换届选举时,各党支部对任期内工作要做好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为新一届党支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3.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选举工作的知识。党员要端正态度,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中共四平市科协党总支委员会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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